1、实验室仪器设备均为学校财产,为提高使用效益,本实验室仪器设备严格按照《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。
2、为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,实验室仪器设备逐台建立技术档案;大型贵重仪器应备有操作规程、说明书及使用登记本,详细记录仪器设备使用及维修等情况,每年末及时上交实验室检查。
3、实验室大型贵重仪器(单价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)要配备实验室有经验的实验技术人员作为管理员,维持仪器正常运转以及培训和指导上机人员,其具体操作、保管和使用人员均需要经过专门技术培训,考核合格后方能使用和指导使用该设备。仪器使用前需要提前向管理员预约,非管理人员上机应在管理人员指导下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,并按仪器种类及费用标准收取大型仪器使用费用。
4、使用仪器时,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,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因保管不善致使仪器、器械损坏,要追究当事人责任。
5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定期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性能、指标进行校检和标定,对精度和性能降低的要及时进行修复。
6、仪器设备在使用中应保持完好,做到合理流动、资源共享。尽量使用外单位已有的仪器设备,避免出现区域性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。杜绝闲置浪费、公物私化。仪器设备的调拨、报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
7、各种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后,要按照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切断电源,旋钮复原归位,待仔细检查后方可离开。
8、各仪器设备要做到经常维护、保养和检查,精密仪器不得随意移动,若有损坏不得私自拆动,应及时报告通知仪器管理人员,经实验室负责人和相关学校领导同意后送仪器维修部门。
9、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,要及时组织力量或联系厂家进行修复。对较大的故障或事故,主管人(或当事人)要及时写出报告,由实验室组织有关人员分析故障或事故原因,查清责任,提出处理意见,报实验设备处或校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执行。
10、采购新的仪器设备,要力争做到优质低价,防止伪劣产品进入学校。进口仪器设备,到货后要在索赔期内完成验收工作,不合格的及时提出索赔。